【导语】今年以来,广东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针对新问题制定出台了“外资十条”修订版,日前省政府已经正式印发。9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正式发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啥干货?
▲“外资十条”(修订版)的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利用外资压力也不断增大。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郑重宣布,中国将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包括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主动扩大进口等。今年1-7月,在“外资十条”的推动下,我省实际吸收外资889.3亿元、增长3.1%,增幅比全国同期高0.8个百分点。一批优质外资企业率先获得“外资十条”相关财政奖励,其中个别企业获奖金额将达到1亿元。
6月1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对全国利用外资的工作进行再部署。7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突出强调“稳外资”。
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要求根据新形势再研究提出若干条措施,对“外资十条”进行补充和修订,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国“稳外资”贡献广东力量。
广东省商务厅陈越华副厅长表示,商务厅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以及针对前期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了“外资十条”修订版。该稿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外资十条”(修订版)的主要内容
“外资十条”修订版聚焦吸引优质外资、高端人才,针对外商在财税、用地等方面的核心关切,提出了10条务实管用的措施,每一条都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具体包括: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
▲“外资十条”(修订版)创新性举措补短板
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回应:一是财税的问题。“外资十条”(修订版)对境外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进行再扶植,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到的利润在广东实现再投资的,由省市投资环节产生的地方财税给予奖励。
二是用地的问题。“外资十条”(修订版)专门提出对由省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各地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的,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可向省申请预支奖励的计划指标。其中对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要求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外资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对各地利用外资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省可预支奖励计划指标;对园区建设高标准厂房、工业大厦容积率超过2.0的,省可返还相应用地计划指标。
▲“外资十条”(修订版)对鼓励引进外资措施特点
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处长刘雄威回应:奖励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新增;二是突出升级;三是突出联动。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用地指标、奖励指标应如何申报?相关奖励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回应:
每年3月底前,广东省按规定组织各地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包括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的计划指标申报工作,对各地上一年度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含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并经省市确认完成供地手续,省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用地指标奖励,在当年下达地市的指标一并下达到地方。
一是使用的范围方面要求。区获得的奖励指标由地级以上市统筹使用,县(包括县级市)获得的奖励指标由所在的县和县级市使用,地级以上市不得挪用,但在9月底后可由地级以上市统筹使用;二是使用的期限方面要求。重大产业的项目(含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指标可使用到当年的12月31日,届时未使用部分将由省收回,报经国家同意后由省里统筹安排;三是使用方向方面。各地在获得奖励指标后可优先将该项指标用于保障市的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产业集聚项目用地的需求。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省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推进?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谢红回应:
1、目前正在建设中国的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以后将围绕新一代的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开展知识产权的快速协同保护的工作。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下,目前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经投入了运行,围绕着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建材产业专利申请。另外省知识产权局同时还在建设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面向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来开展知识产权的快速保护。
3、省知识产权局大力推进维权援助服务体系的建设,分别是国家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建设。
4、为了满足一些创新型企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了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直通车制度,对经过认定的一些重点企业,可提供高效的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和维权的指导。
▲申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享受的政策待遇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郑朝阳回应: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于9月6日已经经过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10月份发布实施。
“优粤卡”有两类,即A类、B类。其中A类主要是针对高尖端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的限制。B类主要是针对外籍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外籍青年拔尖人才。A、B类卡的持卡人都享有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金融服务、就业服务等11项服务内容。
▲“外资十条”(修订版)给予港澳企业的政策红利
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回应:“外资十条”修订版支持港澳的工程师、建筑领域的人才在广东开展业务的便利性。进一步规范国内航线管理,推进港澳高端人士来往广东的便利化管理,畅通广东跟港澳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大通道的建设,同时建立粤港澳金融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粤港澳安全高效信息网络,体现了我省按照中央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提升服务港澳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