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 蒋大志 通讯员 陈瑶 蒋琳珊)日前,广东省政府正式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简称“实体经济新十条”),精准出手为广东省实体经济带来“及时雨”。本次“新十条”涵盖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用电、运输、社保、融资成本等10个方面61个政策点,其中,减税举措成为重要亮点。
据了解,“实体经济新十条”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继去年8月发布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后,进一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新热点,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又一重大举措。“实体经济十条”出台后,截至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减税接近40亿元,车船税截至2018年7月已减税接近11亿元,预计到2019年可达到80亿元。
在“实体经济新十条”中,税务部门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多个税种入手,通过调整适用税额标准、调整纳税期限等,以七大举措实现减税降费,其中包括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等。
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的系列新政策同样引人注目。政策明确,通过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等,多条降费措施成为最近企业津津乐道的话题。“这些年社保费率不断降低,反而节省了不少费用。企业将减少的社保费缴费支出全部投入研发,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动能。”珠海高新区创新集聚区内某企业财务总监陈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实体经济减税政策实施后,广东省各项地方税收执行标准均居于全国较低或最低水平,营造了低税负的营商环境,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少,换来企业持续发展的阳光。
广东省税务局副厅级干部方佳雄表示,在“实体经济新十条”中,省税务部门按照“能快则快、能低则低、能简则简”的思路,落实国家减税降负政策,能尽快办理的,都按最快速度给予办理;在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权限内,能适当降低征收标准的,尽可能降低;在办理涉税业务时,尽可能简便高效办理,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针对纳税人较为关注的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方佳雄在省政府发布会上也进行了详细的答复。据介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中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电网企业纳入留抵退税试点范围,对其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范围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行业覆盖了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及电网企业两类。
为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能最快限度发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效应,省税务局制定《广东省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业务指引》,简化退税办理流程,统一退税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和退税申请报告即可完成申请。从目前的退税情况来看,企业基本上能够在一周内收到留抵税额退税,在办理效率方面得到了企业的广泛点赞。
广药集团副总经理程宁表示,税收成本的下降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实现了良性循环。
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梁静茹表示,实行留抵退税对企业的好处多多,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带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的激活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编辑: 梁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