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如何分类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
在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各地如何破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经济结构调整期和改革攻坚期,各项改革都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目前,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仍然面临许多严峻的困难和挑战,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在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如何破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本文以广东为例,就如何分类推进新一轮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些探讨。
准确把握地方国有企业的定位和功能
当前的国企改革已经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放权让利、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机制,而是要围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定位和功能展开。从国家层面看,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具体到地方,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应更多地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国有企业2012年实现增加值2185亿元,占全省GDP5.7万亿元的4.1%,相当于珠三角中山市或惠州市的GDP水平;上交税费748.4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5.5%。全省155户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就有89家,占57.4%。虽然国有企业总的经济体量不大,但在重要的基础产业领域、大交通领域、重要民生领域,国有企业的支撑保障作用突出。同时,国有企业在全力保持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尤其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以及民生工程和扶贫开发等公益事业中发挥骨干作用;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大局为重,克服增产增亏的压力,全力保障煤电油运,以及粮、棉、油、肉、糖、盐等生活等重要民生产品价格稳定。
深化国企改革的战略考量
立足地方实际,围绕新形势下地方国有企业的定位和功能,笔者认为,应该着力顶层设计,通过制度安排合力推进改革,同时,针对当前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一)功能定位上,应注重分类管理
地方国有企业按不同的属性和特点,可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两种类型。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分类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要重点强化效益导向,转变为完全的市场主体,考核上侧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准公共性国有企业,要重点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提升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服务社会和持续发展双目标,采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竞争性企业和准公共性企业在国家政策、行业规划、产业布局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可以互相转换、协同发展。
(二)内容布局上,应突出重点
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应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至少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国有经济布局集约化。促进地方国有企业退出低效、无效投资和长期亏损业务,强调实行大企业、大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地方企业间同类业务重组整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
二是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企业特别是二、三级企业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国有上市公司市值动态管理,防控内幕交易,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成筹资融资、提升价值、回报社会的发展机制。
三是国有企业治理机制规范化。重点是深化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落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聘任制,新选任的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监管信息,未上市的国有企业应参照上市公司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是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化。强调坚持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盈利模式创新相结合,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支持力度。
五是国有企业考核分配科学化。构建新型国有企业分配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和任期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规范从业行为。重奖在自主创新、资本运营、“走出去”等转型升级中贡献突出的领军人物和优秀团队。
六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化。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运行机制。国资监管机构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下放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审核权限。
七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自觉化。国有企业特别是准公共性企业,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功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三)政策举措上应切合企业实际
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国有企业承担政府公共项目的政策保障。第一,健全资本金投入机制,明确对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指令性建设项目,由政府协调解决项目资本金。第二,建立项目补偿机制,明确对承担的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集运、废物处置等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由政府视情况对项目给予适当补助。第三,创新回报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资源+项目”运作模式,在机场、铁路、公路、水运、站场等重要节点进行综合开发,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四,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对国有企业根据政府指令承担的扶贫济困、援藏援疆、抗震救灾等专项任务方面的投入,经审核可视同企业当年考核利润。
加大国企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明确各级政府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并逐年增加,完善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考核激励;明确对国有企业重大科技研发支出视同企业考核利润,提高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所产生的利润在年度保值增值中的考核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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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分类监管国企
一是按企业市场地位或竞争程度分类,以法国和新加坡为代表。法国政府根据企业的法律地位、竞争性以及产品价格管制与否,将企业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类。法国电力、法国铁路、法国航空、法国邮政和法国电信等都属于垄断性国有企业,加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的国有企业被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
二是按利益属性和赋予目标分类,以芬兰、瑞典、新西兰和挪威为代表。挪威将国有企业分为执行特殊产业政策国企、兼有商业化和其他特定目标的国企、商业化但总部须在挪威的国企和完全商业化国企四大类,机场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国家电网、林业集团等被划分为第一类企业,挪威邮政、国家铁路、国家电力、铁路服务公司被划分为第二类企业,国家石油、海德鲁、挪威电信被划分为第三类企业,北欧航空、国立摇滚乐博物馆等属于第四类企业。
三是按法律地位及持股比重分类,以英美韩为代表。英国将国有企业划分为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公私合营的国有股份公司三类,企业的地位和政府持股比例均有不同,地理信息公司属于第一类,皇家邮政属于第二类,浓缩和核电技术服务公司属于第三类。
各国对不同类别国有企业的管理不同类别国有企业的功能和目标不同。对完全商业化、市场化或纯粹竞争性的国有企业,一般要求企业以财务回报为主要目标,要求企业市场化经营,追求利润;对于垄断性、承担特定任务或公共服务责任的国有企业,一般要求以社会、产业或文化目标为主,追求社会利益。对于有战略意义的商业化企业或兼有商业化和特定目标的国有企业,政府一般要求其兼顾商业目标和特定社会目标,并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
对不同类别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监管方式不同。对垄断或特定任务企业,各国政府倾向于严格管理,如芬兰承担特定任务的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完成社会目标的质量和成本来进行业绩评估,法国对垄断性企业通过签订业绩合同方式来明确企业承担公共职能和社会目标,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双边责任。对于商业化或市场化企业,各国政府倾向于赋予很强的自主经营权、少干预。芬兰对于商业性国企和有一定战略意义的国企,国家仅是普通股东,要求企业按市场化运作,瑞典竞争领域的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