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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在广东省率先探索土地有偿使用
2013
08/07
17:44

记者昨日获悉,顺德已出台《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和弹性出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及弹性出让方式供地制度。将有效缓解用地紧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可缓解用地紧张

当前顺德存在土地资源紧缺、产业用地紧张等问题,供地政策调整经济结构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据了解,工业用地目前使用年限是50年,而大部分产业生命周期都短于50年,但由于利益机制存在,企业在产业生命周期结束后不愿退出土地,由此影响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更新换代。

“这是造成各地产业用地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加油站用地(加油站经营权仅有20年)、经营性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用地以及城市规划实施前短期用地,更加适合采用租赁方式或弹性出让方式供地。

所以,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工业用地、加油站用地等到期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发挥城市规划实施前土地实现短期利用价值,推行建设用地的租赁供应和弹性出让供应十分必要。

政府供地更加灵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并与承租人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弹性出让,则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以内,让与土地受让人使用,签订出让合同,并由受让人支付出让金的行为。租赁,可以让承租人以逐年缴纳租金的方式使用土地;弹性出让,则打破了顺德一直按法定最高年限作为出让年限这一惯例,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出让年限,但该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租赁和弹性出让,都是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两者的加入,极大地丰富了政府的供地方式。

有关负责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采取灵活多变的供地方式,有计划、也更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可减轻企业成本

同时,《办法》对短期使用和长期租赁进行了专门定义。《办法》规定,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期限不低于6个月且不超过5年。根据《办法》,长期租赁与出让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出让需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而长期租赁采取年租制,按年缴纳租金,并可分期调整租金,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因为是按年缴纳租金,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后,前期在土地上投入的成本不多,可以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

《办法》规定,弹性出让指在法定最高年限内,按一定年限出让土地。企业在使用年限到期时,可以选择退出,由政府收回土地,也可以申请延期。有关负责人介绍,“传统的土地出让方式是按照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一次性出让,企业需在短期内缴清地价款,这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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