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高新区出台了《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管理办法》,近期已开始实施,上市公司最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多万元。
据了解,适用本办法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在高新区注册和纳税,属于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在有研发、有品牌、占地少、用工少、高技术、高效益的基础上;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各项经济指标符合在国内外上市的基本要求,并已制定上市计划。
对于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高新区将分别给予20万、50万、80万和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从区外迁入高新区注册并纳税的上市企业,或将原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高新区并在区内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新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目前珠海市高新区主园区技术企业共88家,而“三高一特”的重点企业有22家,主园区有科技创新海岸、南方软件园、清华(珠海)科技园、国家软件基地等产业发展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