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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东、福建进入第二批自贸区名单
2014
11/01
11:11

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铺路BIT谈判

熊晓辉

经过一年探索实践,上海自贸区改革成果得到高层认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深改组”)组长习近平10月27日在深改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让上海自贸区取得的经验“尽快开花结果”,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到了10月28日,业内就传出消息,天津自贸区申报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各部委的原则通过,正静待国务院的最终批复。另有消息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第二批自贸区名单中,除了呼声很高的天津和广东,值得关注的还有福建,据说福建得到了来自高层的支持,未来有望获得一系列新政策支持。

对于伴随上海自贸区而生的负面清单制度,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透露,党中央国务院设立自贸区的初衷之一,就是为给中美、中欧BIT(即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提供试验田,现在的负面清单说白了就是从国家发改委的外商产业指导目录过渡来的,和中美、中欧BIT谈判的制度框架没有达到一致,未来的负面清单能否根据BIT来改,需要国家层面和上海达成共识。

在更大范围扩散改革成果

10月27日,深改组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在内的多份文件。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来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

肖林告诉记者,上海自贸区这颗“种子”,挂牌一年以来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主要是在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大方面,已经形成了21项可以在全国或者部分地区推广的创新制度,其中包括投资管理方面的6项、贸易监管方面的9项、金融创新方面的6项。

另据记者了解,上海自贸区还有33项具备复制、推广基础的创新制度;按照流程,这部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事项,将由上海方面提出建议以后,并按照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以后,才可在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复制、推广。

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门做的一项针对自贸区的问卷调查显示,88.2%的企业认为,目前企业登记注册门槛降低了条件;79.4%的企业感到,办证照所需的材料有所减少;86.1%的企业感到,办理证照速度加快了。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告诉记者,2013年11月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之时,区内新设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比2.6%,2014年3月上升为8.6%,2014年6月上升为12%,2014年9月已经达到13.7%,这显示了外资企业对于上海自贸区的信心正在稳步增强。上海财经大学是上海自贸区三家第三方评估机构之一,赵晓雷正是此项评估的负责人。

对于第二批自贸区的审批,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源告诉记者,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已经有十几个省市和地区上报自贸区方案,“各地都想要自贸区这个平台,关键要看自贸区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带动有多大?另外要看对于全国来说,在这个地方改革试验的突破意义体现在哪里?”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10月25日“第二届申江论坛”上告诉记者,全国很多省市都想把自贸区作为改革利器,这个方向是对的,但从全局来看自贸区不会铺得太多。

周汉民认为,第二批自贸区可能与上海自贸区的功能不同,其他自贸区主要注重单一功能,比如福建的海西经济区,比如深圳前海的金融创新,从区域角度来看,“前海主要针对港澳,福建针对台湾,天津是在一路一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

负面清单向BIT靠拢

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是上海自贸区的创新突破。

肖林表示,以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开始从自贸区走向全国推广,“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连续推出2013年、2014年版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由190条调至130条,缩减了26.8%。”

在外资企业眼中,负面清单也是关注重点。在一次面向各国驻沪总领事馆、驻沪总商会以及驻沪跨国公司总部的针对上海自贸区关注度的调研中,排名前二的热点话题分别是:自贸区是否代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但负面清单仍有提升和改善的空间,“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与国际标准相比还有差距,2015年版负面清单应继续改进。”赵晓雷直言。

赵晓雷认为,负面清单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志,已经成为国际谈判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因此,我国应该结合中美、中欧之间的谈判,从目前的FTA(即自由贸易协定)负面清单转向未来的BIT负面清单。

肖林则回应称:“现在的负面清单说白了还是从国家发改委的外商产业指导目录过渡过来的,和中美、中欧BIT谈判的制度框架不一致。”

肖林认为,从谈判角度来看,负面清单最好与BIT谈判协同,“不要出现BIT谈判结束了,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再根据BIT的制度来改,但能否同步跟进是个重大问题,需要国家层面和上海达成共识。”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2015年版负面清单正在研究编制之中,牵头单位是上海市发改委和上海市商务委,参与单位包括相关区县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

肖林建议,应该进一步研究美国现行BIT范本投资宽口径等内容,改变现行负面清单窄口径的现状。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兆杰表示,2015年自贸区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继续推出一批扩大开放的措施,进一步修订和缩短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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