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片区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广东(三大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2月27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马兴瑞赴广州南沙调研检查广东自贸区建设情况,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把自贸区打造成为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南沙要围绕门户枢纽定位,全力推进“一城市三中心”建设,使南沙成为高水平的国际化城市和国际航运、贸易、金融中心,成为广州的“城市副中心”,支撑和引领全省新一轮对外开放。广东与香港将在南沙自贸区建立“粤港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将紧紧围绕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国际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及健康服务、航运物流服务、资讯科技等八大产业。
片区概况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总面积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共7个区块,分为中心板块、海港板块、庆盛板块。
1.海港区块15平方公里。海港区块一,龙穴岛作业区13平方公里(其中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和物流区面积5.7平方公里)。海港区块二,沙仔岛作业区2平方公里。
2.明珠湾起步区区块9平方公里,不包括蕉门河水道和上横沥水道水域。
3.南沙枢纽区块10平方公里。
4.庆盛枢纽区块8平方公里。
5.南沙湾区块5平方公里,不包括大角山山体。
6.蕉门河中心区区块3平方公里。
7.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10平方公里(其中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面积1.36平方公里)。